为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科研领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苏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科研院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此举旨在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科研创新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科研院所。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底数清单。要求各科研院所对实验室、中试车间、储存场所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所有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使用流程及管理人员状况,建立详实、动态的危化品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危化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链条管理是否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应急喷淋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且有效;实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资质;废弃危化品及实验废液是否依法合规处置等。对发现的隐患,建立清单,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责任,健全管理体系。推动各科研院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及具体使用人员的安全职责。督促其建立健全从学校(院所)到院系(部门)、再到实验室(课题组)的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覆盖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是提升能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帮助科研院所提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升科研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技能,推动安全文化深入人心。
五是严格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应急管理、教育、科技、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开展联合检查与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注重经验,推动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制度规范,探索建立科研院所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苏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科研工作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底线。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旨在推动全市科研院所将安全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实现危化品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从根本上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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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7 02:50:21